2018年八月税务更新
股票交易者损失数百万Franking credit 高等法院对一位股票交易员进行了裁决,拒绝了该股票交易员通过信托分配分红抵免Franking credit并由此得到数百万澳元的退税, 托马斯先生曾四年对税务专员的评定提出上诉, 从2006年起,他从他的投资信托基金那里获得了九百万澳元的分红抵免Franking credit,但同时只分到42,865澳元元的期权交易收入。 收入的大部分都分到他的公司Martin Andrew Pty Ltd,在2008财年,该信托只向托马斯先生分了50澳元的收入,却同时给他超过一百万的分红抵免。 法律界人士表明,在这个案例中, 高等法院解决了两套法律之间的相互关联的问题 。 “关于信托问题是由州最高法院管辖,而税务的问题属于联邦法院的管辖范围“ “它推翻了州法院的决定,原先的决定是认为仅基于税法而不需将ATO一方或联邦法院纳入判决范围, 因此,纳税人应该在税务有关的立法规定之上的具体制度进行上诉 – 如AAT或联邦法院决定 – 而不是试图通过其他法律来绕开ATO来解决税务问题“ 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您可以通过信托将股息或其他不同收入类别分出,但你不能在分配股息时将随附的分红抵免划分开来。 不纳预缴税(Withholding Tax)所支付的薪金不得抵税 财政部已经公布了征求意见的立法草案,如果相关的预缴税义务未履行,该立法规定这些款项的将不能抵税。这一变化是在2018-19联邦预算案中公布的。以下款项将受新规则的约束: 员工的工资,奖金或津贴; 董事费 支付宗教从业者费用 劳务雇佣费用 (labour hire) 对收款人没有ABN的服务费用 – 不包括提供货物和不动产 当预缴税机制(PAYG Withholding Regime)对某支付款适用时, 如果没有按规定预缴部分金额,或者没有向税务委员会发出任何书面通知,该款不能抵税。但是,预扣或通知不正确的金额将不会影响该款项抵税的权利。立法草案预计将从2019年7月1日正式开始。 More Information Treasury 2018-19 Budget Black Economy Measure- Removing tax deductibility ofcertain payments Exposure Draft Explanatory Memorandu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