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税务局和财政局这个月非常忙碌。财政局推出一份草案,公布了2017-18年联邦预算法中相关条款。这份草案让我们能清楚了解到哪些纳税人会被影响,以及有哪些可能的影响。
工作相关开销税务抵扣
澳洲税务局特别关注个人税务抵扣的申报。例如,申报了$150的洗衣花费的个人,却没有证据证明他们需要穿着制服,或者说明这笔花费是如何计算。虽然申报抵税时,在一定数额范围内的开销可以不提供收据,但这不意味着纳税人可以自动申报扣税,或者不需要保存相关证明或记录。
给共享出租车司机的提醒
澳洲税务局公布了一份指南,提醒共享出租车司机需将相关收入报税。重要的是,因为共享出租车的税务与一般出租车税务相同,所有驾驶共乘出租车的纳税人都必须注册商品及服务税(GST),并且无论收入多少,都必须诚实报税。
降低海外居民的资产增值税(CGT)预扣税起征点
从七月一日开始,与海外居民的资产增值税相关的预扣法规已开始执行。原先只针对$200万以上的房产增值税预扣, 现在$75万以上的房产即需开始征收资产增值税,并且税率从10%调升到12.5%。
被动投资的小型企业优惠 (Passive investment companies)
日前税收与金融服务部长发布了一份新闻稿,证实政府并无意向降低被动投资型企业的税率,只打算提供税收优惠给积极从事商业活动的小型企业 (SBE concession)。目前澳洲税务局处理此类税务的方式仍有待进一步说明,我们也期许短期之内政府能针对此议题给出更明确的答案。
海外信用卡交易的商品服务税(GST)
澳洲税务局已经完成针对信用卡发行机构的法规。在出口法规中商品及服务税法第38到第190部分的规范下(原始草案于2014年发布),信用卡发行机构不须缴交商品及服务税。
澳洲税务局证实,持卡人如果确实在澳洲境外,可使用其发卡机构提供的服务执行交易,且该发行机构可免缴商品及服务税。
取消对非居民的自住屋税务豁免
澳洲政府在联邦预算法中宣布,从2017年5月9日起,非澳洲税务居民不得享有澳洲税务居民在自住屋资产增值税上(CGT)的优惠,且财政局已经发布与此相关的草案。
在主要法规下,纳税人在从事资产增值相关交易时,若不具有居民身分,即便他们持有该物业所有权时曾经是居民,甚至过去物业持有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居民,都无法再享有资产增值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