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时的日常商业生活中,赠送礼品或礼卷越来越流行。企业一般用来作为礼物给员工,客户或供应商,抑或是作为对员工的奖励,或用于市场的营销和推广。这一期将讨论增值税(GST)规则。 礼品没什么特别。买卖双方一手钱一手货,增值税买卖双方自付。但是对于出售和购买礼券的商家来说增值税可就是一门学问。
礼券分为两种,一种为有面值礼券,另一种非面值礼券。有面值的礼券必须能让持有者有对物品选择的空间和灵活度,例如一张能购买价值等于$100的Myer礼券。而非面值礼券则限制了持有者的选择权,例如一张某修车行的洗车劵,一家电影院的影片券,特定到某一天的热气球门票等。
按照税法,对于商家来说,出售非面值礼券时需要上缴增值税。出售面值礼券时不需要上缴增值税,而是要等顾客使用礼券换取商品时,才需要上缴增值税。对于购买礼券的企业来说,购买非面值礼券可以进行增值税退税。购买面值礼券时,不可以退税。
请看一下的例子:
公司A在附近的一家酒庄买了20张有$100面值礼券,酒庄给了A 10%的折扣(也就是花费了$1800)。A把这些礼券送给了它的客户。当客户使用这些礼券换取商品的时候,尽管酒庄只收到了$1800,但是酒庄将会需要按照礼券的面值,也就是$2000上缴增值税$182。而公司A并不可以进行增值税退税。
但是,假如公司A在酒庄直接用10%的折扣买了价值$2000的酒(也就是付了$1800),那么在拿到收据后,公司A将可以进行增值税退税,也就是能从税局拿回$163($1800的1/11)。最终,公司A在买礼物上面实际总共花费了$1636。而酒庄也要对收到的$1800上缴增值税$163,而不是$182 ($2,000的1/11)。
因此 企业和商家在购买和出售礼品券的时候要考虑好成本和收益的关系。下期将讨论礼品(包括礼卷)收入税的影响。
(以上只代表本人个人观点并不适用每个人, 有关建议不能作为您行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