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新政将于2018年7月1号开始正式开始实施,新政允许首次置业者使用他们的养老金去帮助购置第一套房产,在另一方面,Downsizer (注:指卖掉大住宅,选择居住精简家居型买家) 可以免于很多常规限制地将他们卖房子的获利所得供进养老金账户。
使用养老金首次置业的利与弊
养老金储蓄首次置业机制(The First Home Super Saver Scheme )能帮助首次置业者在养老金中存储房产的定金,同时能为他们带来税务上优惠和获取养老金内的良好收益。
自2017年7月1号开始,买家可对养老金进行自愿性的税前供款(如与雇主协议的薪金牺牲salary sacrifice)或税后供款,2018年7月1号后可以取出。每年供款上限是$15,000澳元,总上限是$30,000澳元。值得注意的是雇主支付的强制保障养老金(super guarantee)是不允许取出的,只有在2017年7月1号后进行的自愿性供款才可取出。
如果您拥有的是自管养老金(SMSF),你需要确保信托契约是可以允许在此计划下提款的。自管养老金还需将确认好的供款额上报税局。
当你准备要买房子时,你可以将之前的FHSS供款和推定收益(以90天银行债券利率加3%的上升利率为基准)一并取出用于支付您首次置业的定金。您要向税务委员会提交申请,获得首次置业最高提款金额裁定后方可取出养老金,这笔金额会以您的边际税率减30%的税务抵扣(Tax offset)来纳税。
FHSS的最大优点在于它所带来的税务优惠。比如说,如果你的年收入是$70,000澳元,你以薪金牺牲(salary sacrifice)的方式每年向养老金供入$10,000的税前收入,三年后,可用于支付房子定金的总储蓄可达约$25,892澳元,这比存款放在普通的定期账户上多出$6,210澳元(您可以使用estimator计算存储可达预期)
另一个优点是,这个机制是针对个人的,这意味着,夫妻两人可以同时使用这个机制,你们的总供款上限增加至$60,000.
FHSS缺点主要来自管理上面,相对于三年下来多出来的$6,210收益,您还要考虑相关的管理费用,或使用其他的投资渠道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的可能。
谁能成为有效供款人呢?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满18周岁或以上
- 此前不能拥有澳大利亚房产(包括自住房,投资房及商用房产)
将售卖房产所得获利供入养老金的利与弊
自2018年7月1号起,如果你超过65岁,并打算卖掉持有超过10年以上的自住房,你可能可以将部分获利供入你的养老金中。
这项措施的优点是,你可以将买房所得收益向养老金供款高达$300,000澳元,同时可以免于养老金现有的工作测试要求,税后供款上限和养老金总金额上限等多种限制。这将是利用养老金内优惠税率并快速增加养老金的方法。
这个政策适用于售卖在持有超过10年以上的澳洲居住房产(不含可居住的旅行拖车,游艇或移动房屋)。在过去十年中,该房产必须至少有部分时间是你的自住房。只要你能满足增值税条例(CGT rules)中的自住房部分豁免条件,您也能满足这项downsizer的豁免条件。
该政策同时考虑到在房子售卖前的十年期限中若夫妻双方间房产权更替事宜,如业主去世后配偶继承房产,当配偶卖掉房子时,业主生前拥有房产的时间也会算入十年的期限内。这个政策也适用于婚姻或事实婚姻破裂的夫妻双方。
一般而言,Downsizer的每人最高供款额为$300,000(夫妻双方共$600,000)。您需要在房产产权更替(即房子成交时)的90天内将所得获利供入养老金中,延长供款期限需向税务委员会提出申请。
如果您拥有的是自管养老金 (SMSF),您需要向ATO 报告这项供款,并确保您的信托契约允许接受成员在65岁后的downsizer供款。
有效供款的要求如下:
- 资金供入的是合法合规的养老金
- 供款不得多于售卖自住房所获资金
- 成员或其配偶在售卖前对自住房持有效房产权
- 成员,成员配偶,前任配偶,或已故遗产的受托人在售卖前持有房产十年以上。
- 此前没有其他downsizer的养老金供款